公司治理按照聯交所《企業管治常規守則》規定的要求。公司董事會向股東負責,有效地管治業務進行。此外,在董事會轄下成立三個委員會并開展工作,推行了獨立性的內部審計制度,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,并以公司章程為基礎制定了多方面、多層次的治理規則,用以明確各方的職責、權限和行為標準。
董事會 本公司董事會有十二名,包括四名執行董事,四名非執行董事,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。
董事會名單及職能
董事委員會 本公司董事會下設三個董事委員會,分別為審核委員會、薪酬委員會、提名委員會,各委員會分別按照董事會批準的權限范圍開展工作。
審核委員會
薪酬委員會
提名委員會
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
股東提名候選董事的程序